各位實習輔導老師您好:

  1. 依本校訂定之「定期輔導機制」,學生在校外實習期間,應由實習輔導教師進行學生輔導工作,其工作項目如下:
    實習輔導教師應定期前往實習機構訪視實習學生或以電話、通訊軟體保持聯繫,以瞭解實習學生實務工作內容及工作規範等狀況,給予學生工作指導,解決學生工作或學習之困難,並於每次訪視輔導結束後,至sais2907填報「吳鳳科技大學學生校外實習輔導表」。(系統操作說明)
  2. 倘若發現任何異常現象,應立即通知學生家長及校方,即時採取有效措施以防範未然
  3. 實習輔導教師應於學生實習期間,每位(間)實習生(實習機構)每二個月應至少進行訪視輔導1次各系實習輔導教師應進行輔導訪視事宜的安排與規劃。
  4. 實習輔導教師於學生實習期間進行之學生實習訪視、輔導及實習機會洽談等相關事宜,可申請公差假,所需之差旅費用,由相關計畫予以支應。
    • 申請公差假時,經費來源請選擇由計畫支付(113年2月1日開始),並檢附「訪視及輔導佐證公文(研發處會公告或向就服組索取)」作為佐證文件
    • 申請差旅費時,需請老師們自行透過SAIS系統進行相關差旅費申請及核銷,經費來源:計畫案編號25135(113年2月-12月適用)
      1. 實習輔導教師至實習機構進行訪視輔導之膳雜費報支規則依研發處公告。
      2. 所申請之差旅費核銷憑證資料請製作一式三份,承辦人及單位主管由系所核章,點收人請送研發處(就服組)核章,並附上「學生校外實習輔導表(線上申請審核完成後列印下載)」及「訪視及輔導佐證公文(研發處公告或向就服組索取)」